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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融資保證專案
提供供應商融資信用保證
- 核心資源
- 提供融資信用保證,協助有實際交易且具明確還款來源之中小企業供應商取得資金。
- 計畫內容
- 一、計畫說明:(一)供應商憑中心廠商之訂單、發票(含電子發票)、支票、預約付款通知及其他經信保基金同意得以佐證交易真實性之文件撥貸,並以對中心廠商之應收帳款(或票據)為還款來源之融資。(二)同一企業移送本項融資額度不得逾保證融資總額度上限之規定,信用保證成數最高九成,保證手續費年費率最低0.375%。二、申請程序:(一)授信單位協助供應商備齊申請書表及相關文件後,向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二)經信保基金審核通過之案件即核發保證書予授信單位,再由授信單位通知供應商,並依保證書所載保證條件辦理融資。
- 申請條件
- 申貸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二項基本資格:一、符合信保基金保證對象之中小企業二、經信保基金認可為中心廠商之所屬供應商(即申貸企業),不含與中心廠商為相同負責人、負責人互為配偶、及經信保基金認定關係密切之關係企業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 聯絡人
- 謝佳娟
- 聯絡電話
- (02)2366-2356
- E-mail
- cchsieh@moea.gov.tw
- 執行單位
- 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
- 聯絡電話
- 0800-699-588
- E-mail
- service@smeg.org.tw
- 網站連結
- https://www.smeg.org.tw/basic/?mode=detail&node=402
- 最後更新時間
- 202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