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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國際化推動計畫
協助餐飲業者拓展海外市場
- 核心資源
- 為積極推動臺灣餐飲店家升級轉型,經濟部商業司持續協助餐飲業者導入智慧化科技應用及品牌優質升級輔導,建立具示範性且可擴散應用之案例及消費有感之示範體驗場域,帶動臺灣餐飲產業之創新服務能量,提升整體餐飲產業發展競爭力。
- 計畫內容
- 一、申請類別:餐飲智慧應用典範輔導、餐飲單店/多店優質升級輔導二、輔導對象:(一)餐飲智慧應用典範輔導:以連鎖餐飲業者為主,品牌店面須至少5家(含)以上(含總店)。(二)餐飲單店/多店優質升級輔導:單店/多店餐飲店家三、輔導內容:(一)餐飲智慧應用典範輔導:協助具備長期營運和業務拓展能力的餐飲業者,以科技導入並串聯資訊分析的「智慧餐飲」為核心,全面轉型升級,並進一步發展以資訊分析為核心之科技行銷、數位行銷等數位轉型競爭力。須於結案前應用擴散於至少5家店面,並於結案前進行至少1個月之營運測試。(二)餐飲單店/多店優質升級輔導:協助具改造亮點、故事特色及國際觀光與發展潛力之餐飲業者重塑品牌核心價值並導入美學意識,優化服務、消費者體驗、清真認證及轉變經營模式,進而提升營運效能及經濟效益。輔導項目包含:品牌塑造、環境優化、清真認證、品牌行銷輔導、設計改造輔導。四、輔導案數:兩類輔導皆至少5案;或至經費用完為止。五、政府輔導款:餐飲智慧應用典範輔導每案上限為新臺幣150萬元、餐飲單店/多店優質升級輔導每案上限為新臺幣30萬元。廠商配合款不可少於政府輔導款。總輔導經費共計新臺幣900萬元,每案實際輔導金額將依據審查會議委員決議之,且本款項不得用於採購硬體設備。六、輔導期間:自評選通過簽約後至111年11月15日止。七、申請方法:檢具相關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送至本中心櫃檯收件處(221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中國生產力中心-餐飲小組收)八、申請應備資料:(一)政府立案證明文件。(二)輔導申請表、計畫書一份。(三)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正本一份。(四)上述文件電子檔案(申請表及計畫書請另提供word檔)。
- 申請條件
- 餐飲業者(ddd但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及陸資企業)。
- 主辦單位
-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 聯絡人
- 詹先生
- 聯絡電話
- (02)2321-2200#8960
- E-mail
- smchan@moea.gov.tw
- 執行單位
- 財團法人國生產力中心
- 聯絡人
- 裴小姐
- 聯絡電話
- (02)2698-2989#03046
- E-mail
- 3046@cpc.org.tw
- 最後更新時間
-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