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要求適用企業辨識、預防、減輕及處理其自身、子公司與活動鏈中的重大人權及環境負面影響。2026年歐盟進一步修正CSDDD,提高直接適用企業門檻,並強化風險導向的盡職調查原則,以降低法規義務及資訊要求向中小企業供應商層層傳導所造成的負擔。 對臺灣中小企業而言,CSDDD原則上並非直接法遵義務,其主要影響來自國際供應鏈的間接要求。若企業為受CSDDD規範之歐盟…
IFRS Foundation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 年會充分反映,全球企業報導已由「建立永續揭露準則」邁向「全面落實與跨國一致化」的新階段。未來,永續資訊將與財務資訊同等重要,成為企業取得投資、融資、供應鏈合作及市場競爭力的重要基礎。對我國中小企業而言,及早建立碳管理能力、完善永續資訊蒐集與揭露制度,不僅有助於符合國際規範與客戶要求,也能提升企業韌性及國際競爭力。政府則可持續透過碳管理輔…
《臨界點:全球永續承諾與突破報告2026》由 CSRone 永續智庫與中華經濟研究院聯合出版,歷時六個月,針對全球 148 家市值領先企業進行系統性分析,並同步評估臺灣 1,643 家上市櫃公司的環境外部成本財務衝擊,是目前橫跨全球結構與臺灣財務視角最完整的永續轉型診斷報告。
環境部與金管會攜手調和盤查規範、建置範疇三係數並研訂反漂綠指引。本次政策方向可歸納為「減少重複盤查、延後範疇三壓力、建立本土係數、強化反漂綠治理」四大重點。短期可降低中小企業法遵成本,但中長期供應鏈碳管理與綠色金融要求仍將持續深化,因此企業仍應及早建立碳管理能力,才能掌握訂單與融資機會。
為協助我國產業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CBAM) 全面實施帶來的挑戰,環境部與經濟部強強聯手,成立「CBAM服務平台」,啟動跨部會整合資源,展現政府與企業並肩作戰、將挑戰轉換為契機的決心。
歐盟執委會於2026年5月中旬正式啟動「第三國已支付碳價抵減」的CBAM執行規章草案公眾諮詢 (Calls for Evidence, CfEs) 。該草案旨在明訂進口歐盟的產品若已在出口國支付碳價,其折抵計算標準、認證方式及證據要求,確保進口商不會因相同排放而雙重繳納碳關稅,以銜接2026年正式上路的CBAM制度。
歐盟執委會 (European Commission) 於 CBAM 官方網站上公布 2026年第一季 CBAM 憑證(CBAM Certificate)價格,75.36 歐元/噸 (約合新台幣 2,800 元左右) 。CBAM 憑證價格將以季度為基礎進行決定,因此,2026 年將有四個價格 (每季一個) ,未來自 2027 年起,歐盟將改為每週計算並公布最新憑證價格。
CDP (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碳揭露計畫) 於2026 年度發布的《企業健康檢查報告》指出,環境領導企業不只減少風險,更正在創造更高市值成長與新收益來源。全球供應鏈與綠色金融正在快速整合,也代表永續已從成本議題,轉變為企業競爭力與金融能力的核心指標。
我國碳費制度預計自114年正式開徵,114年全年排放量將納入計算,並於115年5月底前首次繳納碳費。 依「碳費收費辦法」規定,收費對象為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CO2e以上之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碳費計算方式為「碳費=收費排放量×徵收費率」。
1.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預計自 2028 年起擴大納管範圍,主要將約180項「鋼鐵/鋁用量高」的下游產品納入(如汽車零件、家用電器、建築產品、工業機械等),以避免業者改用進口下游產品來規避成本,讓碳洩漏風險「往下游移轉」。 2.為強化 CBAM 執行並防杜申報不實,歐盟提出多項反規避措施,包括加強申報規範以提升商品可追溯性,並降低排放強度低報或錯報的風險。另在有明確證據顯示業者規避 C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