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1/31)日核定基隆捷運綜合規劃,本計畫路線以臺鐵八堵站為端點,往南至南港站,橫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提供民眾通勤生活密集往來,計畫服務範圍擴及基隆河谷流域,有助於基隆河谷廊帶未來發展,並分擔臺鐵旅客運輸,增加臺鐵東部幹線運輸量能,符合發展大眾軌道運輸政策,後續將由建設及營運主管機關新北市政府在確保工程安全與品質情況下,依所訂目標如期如質完工通車。
本計畫總經費696.89億元,中央分擔519.98億元,臺北市政府分擔57.54億元,新北市政府分擔71.44億元,基隆市政府分擔47.92億元。行政院已核示相關經費分擔原則,用地費由各轄區地方政府負擔,工程經費除中央補助可行性研究階段南港至八堵建設經費85.07億元外,其餘參酌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及建設計畫最高補助比例補助地方政府。
本計畫後續推動事項,請基隆市政府成立捷運發展基金,推動各場站聯合開發以及車站整體開發區,並提早推動都市計畫擬定,增加未來土地開發效益,降低市府財政負擔。此外,本計畫由新北市政府續辦興建及營運,至於盈虧及資產持有等議題,則由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政府共同協調研議,於完工前3年完成確認。
聯絡人:捷運工程科/科長龔郁鈞
聯絡電話:02-23492196
發布單位:路政及道安司
發布日期: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