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法規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規定,僱用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托兒措施。補助政策勞動部為鼓勵雇主提供友善育兒措施,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與「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均可申請補助。活動內容勞動部提供經費補助,條件更寬鬆、項目更多元!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申請流程 實務申請核銷眉角,協助企業深入了解辦理核銷流程 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教學,解決企業操作系統疑難參加對象各事業單位人資部門、員工關係、勞工健康服務人員、環境安全及相關部門主管與人員活動資訊 實體場次:115年5月7日(四)13:30-17:00(13:30-13:45報到) 活動地點:KIRI國際原住民文創園區4-3會議室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100號4樓) 報名網址: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base/sign_up.aspx發布單位: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