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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252800450號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附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部長 王美花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局發布日期: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