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目標
為協助中小型製造業者因應國際製造趨勢及競爭,本計畫以建構「供應鏈智慧製造數位連結」及推動「智慧製造方案設計整合服務」為主軸,針對產業聚落,透過中心廠帶衛星廠合作模式,協助中小型製造業者與其供應鏈業者進行資訊串接,導入AI應用,帶動製造升級,並藉此提供系統整合設計規劃業者(以下簡稱SI業者)實施服務之機會,提升我國系統整合設計規劃服務能量。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 計畫內容
(二) 實施方法
(三) 團隊組成
三、 申請資格:
提案應包含製造業者及其上下游供應鏈業者,可由製造業者(中心廠)單獨提案,或製造業(中心廠)與上下游供應鏈(衛星廠)共同提案。若屬於聯合提案,需由其中1 家製造業者擔任主導。計畫相關之業者應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一) 提案廠商:
(1)合併營收須30 億元以下(以過去1 年或過去3 年之平均孰低者計),若屬中堅企業,可放寬至合併營收100 億元以下(以過去1 年或過去3 年之平均孰低者計),若為共同提案,則所有共同提案廠商皆須符合。
(2)所有參與提案廠商均須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3)所有參與提案廠商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並以製造業為限,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依法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
(二) SI 業者:
(1) 有效期間內(以本計畫公告收件截止日為止)之「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證書」,或至少已提出申請能量登錄。
(2) 能量登錄類別:限自動化服務機構(AU 類)、資訊服務機構(IT類)、系統整合服務機構(SI 類)、資料經濟服務機構(DA 類)、管理顧問服務機構(MA 類)等項目。
(3) 主要承包SI 業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三) 資安業者:
(1) 有效期間內(以本計畫公告收件截止日為止)之「經濟部工業局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能量登錄證書」,或至少已提出申請能量登錄。
(2) 能量登錄類別:限資訊安全服務機構(IS 類)。
(3) 若不具能量登錄亦未提出申請,然係「政府電子採購網」之共同供應契約商品分類為「資訊安全服務類」廠商,亦符合資格(商品分類為電腦軟體類之資安項目者,不符資格)。
(4) 若於計畫內有其他委外或分包之業者,業者須符合前述(二)SI 業者或(三)資安業者之資格。
(5) 所有提案廠商、SI 業者、資安業者及其他委外或分包之業者,均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聯絡單位: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單位連絡人:黃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02)2704-4844#153
聯絡單位E-MAIL:[email protected]
發布單位:工業局
發布日期:202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