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8月14日
發文字號:貿服字第1127023182A號
附件說明:如文1127023182A-1.pdf
主旨:公告自112年8月15日起增列「乾雞豆(回回豆)種子,種植用」等1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402」、「乾紅豆(包括海紅豆、赤小豆、紅竹豆)種子,種植用」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402」及「465」、「其他乾紅豆(包括海紅豆、赤小豆、紅竹豆)」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465」、「其他蓖麻子」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502」及「其他芥子」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514」,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為農業部)112年7月25日農際字第1120234545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6月29日FDA食字第1121301749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局
發布日期: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