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204725240號
附件:
主旨:預告訂定「出版品及金飾為得免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之特定商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四條。
三、預告訂定「出版品及金飾為得免依商品標示法標示之特定商品」。出版品係指以文字記載或圖畫描述事物之刊物、冊籍及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錄音產品;金飾係指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
四、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 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 / 訊息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五、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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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商業司
發布日期:202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