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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

發布日期:2023-10-24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250059910號
附件說明: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121650100-1.pdf

主旨:預告修正「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三、「推廣貿易服務費免收項目範圍」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網址為https://www.trad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推廣貿易基金管理委員會。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電話:(02)23977182。
   (四)傳真:(02)23935869。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
發布日期: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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