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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2933.11.00.00-5「啡那宗(安替比林)及其衍生物」等41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及CCC3002.12.00.20-4「血漿」等2項貨品號列刪除輸出規定代號「523」,增列輸出規定代號「8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發布日期:2024-01-19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27039477A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4頁1127039477A-1.pdf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修正CCC2933.11.00.00-5「啡那宗(安替比林)及其衍生物」等41項貨品之輸出規定代號內容,及CCC3002.12.00.20-4「血漿」等2項貨品號列刪除輸出規定代號「523」,增列輸出規定代號「808」,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1月30日疾管感字第1120047095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
發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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