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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4月19日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29210號附件說明:無主旨:公告「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延長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期間。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14條及第18條。公告事項:因調查之需要,延長調查期間至113年5月19日。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發布日期: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