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9月20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350076471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利用本部國際貿易署建置之線上聲明異議系統,異議人應依身分別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檢驗身分,並限以數位簽章簽署電子異議書。
依據:電子簽章法第11條第2項。
公告事項:異議人不服本部國際貿易署所為處分,依貿易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向該署聲明異議,得利用該署建置之線上聲明異議系統。異議人應依身分別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檢驗身分,並限以數位簽章簽署電子異議書。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
發布日期: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