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目的:鼓勵經營逾一甲子以上的老店,延續獨特核心價值、實現永續經營理念、傳承老店經營者智慧,並加以創新,辦理「2025優良臺灣老店選拔」表揚國內具備良好企業文化形象、商業規範的臺灣老店。
2.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六)止。郵寄日期以掛號郵戳為憑,電子郵件傳送截至24:00止。
3. 申請方式:檢具相關申請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或以電子郵件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4. 洽詢窗口: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陳小姐(02)2701-261分機223
發布單位:商業發展署
發布日期: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