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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發布日期:2025-11-06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47038381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自114年12月1日起CCC8806.21.00.00-5「其他無人機,僅供遙控飛行,最大起飛重量不超過250公克」等14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代號「617」,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14年5月2日標準四字第1145005014號函及114年10月16日標準四字第1140030317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
發布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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