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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 將政府撥補及負最後支付責任入法明定 保障勞工權益

發布日期:2025-11-21
附圖_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及政策目標.png

附圖_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及政策目標.png

為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勞動部擬具之「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以確保制度穩健運作。

勞動部表示,勞工保險是勞工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109年起開始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在搭配多元投資下,基金規模已達新台幣1.2兆元,顯示政府撥補對勞保財務有正面助益。爰提出勞工保險條例第66條、第69條修正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定明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之。

二、勞工保險財務應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保是國家辦的社會保險,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並視政府財政,爭取以維持過去年度撥補金額為原則續編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未來在立法院審議時,將秉持開放態度溝通討論,期能早日完成修法程序,明確保障作法。

業務單位:勞動保險司
連絡電話:02-8995-6866


發布單位:勞動部
發布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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