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1月1日起,勞工於子女3歲前可申請的2年育嬰留停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且一樣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及續保,享有原有投保薪資8成的津貼及補助,每一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讓勞工於照顧子女與工作間有更彈性、更安心的友善生養環境。
為讓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辦理彈性育嬰留停更加便利,減少作業手續,勞保局已配套簡化彈性育嬰留停津貼及繼續加保的相關申請程序,主要措施包括:
為使民眾清楚了解彈性育嬰留停津貼及續保的申請流程、簡化措施等資訊,勞保局已於官網首頁設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專區」(https://www.bli.gov.tw/0109290.html)。專區內容整合津貼及續保相關說明與實用資訊,包括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線上申辦懶人包與1分鐘操作教學影片、津貼與薪資補助、續保相關資訊、簡易試算工具及常見問答(QA)等,可輕鬆查詢到所需資訊與操作指引,讓申請流程更加清楚、便利與快速,歡迎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多加利用。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連絡電話:02-2396-1266
發布單位:勞動部
發布日期: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