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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屆女性創業菁英獎」

發布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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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選拔具卓越經營表現及傑出領導能力的臺灣女性創業菁英典範,每年辦理女性創業菁英獎,藉由表彰其卓越創業經歷、創新商業模式及正向社會影響力,樹立女性創業成功典範,激勵更多女性勇於加入創業行列,持續擴大女性創業能量,延續並深化女性創業精神。

第15屆女性創業菁英獎選拔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17:00止。

二、參獎資格:
  (一)參選對象: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創新性,並具影響力之女性企業。
  (二)參選資格:
    1.參選企業須為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2.參選企業之參選代表人須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女性,並擔任公司負責人、(共同)創辦人或董事等具有實質經營決策權者。
    3.參選代表非參選企業之監察人。
    4.參選企業應具規模化及財務狀況健全。
  ※有關徵選之詳細規範及未盡事宜,概以年度正式公告之徵選簡章為準。

三、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一)線上報名
    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至線上申請網站(https://www.sme.gov.tw/women)完成報名,並將完整參選文件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二)申請應備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或其他經我國法律取得之證明文件。
    2.營運計畫書。
    3.民國112-114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需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稅額計算表),及114年度之企業勞保投保人數佐證文件。
    4.參選企業及參選代表人切結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參選代表人身分證明影本。

四、作業時程:
  評選作業:115年6-9月。
  得獎名單:115年11月公布。

五、參獎實益:
  (一)製作得獎專輯並舉辦公開頒獎典禮,頒發獎座與獎狀,提升企業品牌形象與社會能見度。
  (二)提供專業業師輔導與資源媒合,協助對接資金、拓展國際市場網絡,強化國際鏈結機會。
  (三)成為菁英獎聯誼會成員,運用人脈資源,擴大企業影響力與高階商務網絡。
  (四)得獎企業可享信保基金專案優惠保證,包括最高9.5成保證成數及額外保證額度(如500萬元內),強化融資彈性與資金取得優勢。

六、聯絡窗口: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女性創業飛雁計畫工作小組)
  電話:(07)332-1068 分機21、22
  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發布單位: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發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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