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計畫以提升市場、夜市環境品質為目標,分為「一般型案件」及「亮點型案件」辦理。一般型案件為改善市場及夜市內硬體設備,預計遴選11案(視經費核定情形);亮點型案件將徵選1處新建之市場作為示範案例,導入建築美學、智慧化、數位化、低碳化等項目,作為未來各市場的改善或新建規劃參考。
2. 受理期間:自115年4月16日(四)起至115年5月20日(三)止。
3. 申請方式:本計畫之申請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由申請機關就一般型案件或亮點型案件提出需求計畫書,函報本署辦理,每機關以申請1案為限。
4. 諮詢電話:本署鍾先生(02-23433300分機7462)或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謝小姐(02-23433300分機7467)。
發布單位:商業發展署
發布日期: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