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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發布日期:2026-04-29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經授貿字第11550038370號
附件: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七條之一第二項。
 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網址:https://www.trad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聯絡人:蕭專員
  (四)電話:02-23977540
  (五)傳真:02-2397052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發布單位:國際貿易署
發布日期: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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