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國內山域嚮導訓練機構的數量、延續既有訓練機構效期,運動部全民運動署依據「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辦理山域嚮導訓練機構展延及申請作業,有意申請認定或認可為山域嚮導訓練機構的單位,及需要展延效期的機構可在5月15日到6月19日之間提出申請。
全民運動署表示,山域嚮導肩負山域活動引導、風險評估及安全管理等重要任務,要取得山域嚮導資格,須具山域活動經驗或完成專業技能訓練,參與檢定合格且實習成績及格者,由全民運動署核發山域嚮導證書;此外,證書效期內要完成安全講習及複訓要求,才能展延證書資格。在經驗審查、訓練、檢定、實習認定、複訓及安全講習的過程中,均是認定、認可訓練機構依其任務職權辦理,可見在山域嚮導制度中,訓練機構肩負專業人才培育、訓練品質把關及持續教育的重要角色,是山域嚮導制度運作的重要基礎。
山域嚮導分為登山、溯溪、攀岩及雪攀等4種類別,不論是政府機關、行政法人,山域活動業務相關的法人、團體、機構,或開設山域嚮導課程及實務教學之專科以上學校,均可依規定檢附相關師資、設施、設備、課程規劃等文件資料,報經全民運動署審查通過後取得訓練機構證書,即可辦理認定類別的山域嚮導訓練事宜。
有意辦理山域嚮導檢定及複訓工作的單位,須先認定為訓練機構後,再提出認可申請,審查通過並取得認可證書後,即可接受全民署委託辦理山域嚮導檢定及複訓工作。山域嚮導訓練機構之認定、認可證書有效期間均為4年,到期可申請展延,每次以4年為原則。
為協助申請單位瞭解申請資格、審議流程及書面資料準備事項,全民運動署將於5月15日下午2時,以線上會議方式辦理說明會,提供申請作業及制度內容說明。相關報名資訊及線上會議連結,可至i運動資訊平台山域嚮導專區查詢。
資料來源:全民運動署運動休閒組
聯絡人:洪如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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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運動部
發布日期:202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