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於114年7月1日試行「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將於115年6月30日屆期,自試行以來,女性申請人提出本方案申請至收到審查結果,平均時間僅為44.2天,成效良好,為鼓勵女性投入創新發明,加速獲得專利保護,經評估現有審查量能,修正本方案並再次試行至116年6月30日。二、本次修正方案僅調整試行期間,其餘內容均維持不變。修正之「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及原「女性申請發明專利加速審查試行方案答客問」,詳如附檔。發布單位:智慧財產局發布日期: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