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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關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中小企業增雇員工租稅優惠」辦法,企業在103.5.20~105.5.19(首次優惠適用期間)已申請並適用優惠,那第二次優惠適用啟動時,企業是否需再增資50萬元?A: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