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關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中小企業增雇員工租稅優惠」辦法,為什麼要用失業率作為「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標準?失業率的數值會變動嗎?
A:1.已失業率為標準與本辦法促進就業率之政策目的有明確直接對應關係,單一指標標準可以使本辦法的啟動單純化。
2.為因應經濟景氣變化,原則上每2年都會檢討一次失業率標準,中央主管機關可能依實際狀況調整數值並非固定維持3.78%。因此,本辦法授權經濟部得視經濟整體大環境認定景氣指數達一定值之數值,保持因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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