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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中小企業增雇員工租稅優惠」辦法適用對象為何,是否全部之中小企業均適用或有排除規定?

發布日期:2023-05-16

Q:關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中小企業增雇員工租稅優惠」辦法適用對象為何,是否全部之中小企業均適用或有排除規定?
A:本辦法適用對象為中小企業,為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之事業。但不包括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56條第1項免課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小規模營利事業(即每月營業額20萬以下)。
相關資料:
http://e-volunteer.org.tw/upload/downloadfs1316011209001226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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