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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關於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三項規定「中小企業增雇員工租稅優惠」辦法,外國公司的辦事處、分公司、子公司是否適用本辦法?A:外國公司的辦事處和分公司不具獨立法人格,故不適用。但外國子公司係依我國公司法所登記之公司,自得為本辦法之適用主體。相關資料:http://e-volunteer.org.tw/upload/downloadfs13160112090012262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