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小企業永續發展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投資方案
資料來源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財務發展組
核心資源
前一期實施方案之投資期間已於112年3月屆滿且額度即將用罄,為持續活絡中小企業之投資環境,爰辦理第二期中小企業發展,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通過「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期能持續優化投資環境,延續對國內中小企業之投資動能。
計畫內容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再次匡列100億元額度委由本署執行,與搭配投資人共同投資具有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以活絡創業投資環境。
新一期規劃擴大搭配投資人對象,除創投公司外,已納入加速器、策略性投資人及中大型企業創投(CVC)等,深化與投資生態系夥伴合作,提升新創獲投機會。
申請條件
投資範圍限國內中小企業,或於我國境內執行主要營業活動之境外中 小企業,但須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所定基準;不得投資於上 市、上櫃公司,但投資後被投資事業上市、上櫃發行新股,如仍屬中 小企業者,得依原持有股權比例認購。
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
陳副主任
電話:(02) 2332-8558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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