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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2024-07-25NEW

經濟部啟動中小企業災後復舊財務協處

因應凱米颱風帶來豪雨造成災情,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立即啟動中小企業災後復舊財務協處機制,結合當地中小企業團體、縣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及專業輔導團隊等,掌握中小企業受災情形並關懷,提供災後協處資源及資訊,協助受災中小企業進行復舊重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表示於颱風季節遇豪大雨或強風受災之中小企業,務必於清理營運場所前,先蒐集完整受災情形佐證資料,以供日後申請租稅減免或向銀行申請復舊貸款之用。受災中小企業如有財務輔導協處需求,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提供以下措施:1.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2.營業復舊復工貸款:請於受災害次日起1年內檢附受災地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地方主管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或經銀行調查屬實等文件,向各承貸金融機構申請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所訂定之「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方案,擔保品不足之中小企業,可由信保基金提供9成之信用保證且免計收保證手續費,以協助企業儘早恢復正常營業。3.銀行債權債務協商:中小企業因受災而致財務週轉困難者,中小及新創 企業署可協助中小企業與往來金融機構協議調整還款方案,以紓解資金壓力。受災中小企業可運用之各項協處措施,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30~下午6:00)向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馬上辦服務中心」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洽詢,協處措施資訊(如附件)並已公告於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網站,網址:www.sme.gov.tw。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林碧郁副署長辦公室電話:02-23680816轉203電子郵件信箱:pylin2@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施麗麗簡任秘書辦公室電話:02-23680816轉341電子郵件信箱:shih@sme.gov.tw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SBIR第486、487次指導委員會議 通過補助18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2024-07-22NEW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SBIR第486、487次指導委員會議 通過補助18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召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第486、487次指導委員會議,審議通過電子領域1項、資通領域2項、機械領域3項、生技領域3項、民生領域3項、服務領域6項,合計18項中小企業所提創新技術/服務研發計畫之研發經費部分補助,核定名單詳如下附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指出,第486、487次指導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計畫,同時帶動受補助廠商投入研發經費逾3,059萬元,預期將可誘發中小企業投入更多研發人力,促進研發人才的培育及研發能力累積。SBIR計畫推動係為鼓勵並協助國內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加速中小企業成長茁壯,並透過研發成果建立完整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經統計,SBIR計畫近3年累計通過執行1,585件創新研發計畫,政府補助金額逾10億1,280萬元,並帶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經費近19億5,120萬元,對於提升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及產業競爭力,有相當之助益。計畫服務專線:0800-888-968、計畫網址:http://www.sbir.org.tw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副署長佳穎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202、0935-094789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陳科長碧紅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337、0928-571622電子郵件信箱:cbh@sme.gov.tw

2024-07-12

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行政院送請審議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鼓勵中小企業增僱基層員工、為員工加薪,並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創新研發及作價流通智慧財產權,以因應所面臨之升級轉型挑戰。經濟部感謝立法院韓院長國瑜及各黨派委員共同支持,讓法案順利通過。本次修法通過施行後,涉及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增僱基層員工及為基層員工加薪等3項稅租優惠條文將自113年1月1日起適用,施行至122年12月31日止,將有助於中小企業多元運用人才、投入創新研發、推動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以及提升員工薪資水準。修法重點說明如下:一、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納入「有限合夥」為適用對象,以推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創新,促進升級轉型。 二、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延長施行期間10年,以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流通。三、增僱員工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刪除「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維持增僱24歲以下及增加納入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之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減除率均適用200%。四、員工加薪租稅優惠,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加薪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率由130%提高至175%。經濟部將偕同財政部儘速完成相關子法修訂,並加強對中小企業宣導,協助業者瞭解修法相關資訊,以及申請適用租稅優惠,期能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厚植研發量能。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副署長佳穎聯絡電話:02-2368-0816#202、0935-094789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黃組長心儀聯絡電話:02-2368-0816#230、0933-454288電子郵件信箱:hyhuang2@sm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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