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
資料來源
商業發展署
核心資源
鼓勵企業以提升智慧力、永續力為主軸,擴大市場規模,展現高成長營運動能,提升創新能力及國際競爭力
計畫內容
以補助方式分攤商業服務業企業研發經費,促成「個別創新、合作創新、國際化進階創新」產生,擴大創新商業模式、新業態及業種之產生,進而強化商業服務業核心研發能力,另針對商業服務業創新優質案例與歷年績效成果之淬鍊,透過新興媒體管道波段性的知識擴散與回饋,以朝向達成全程藍圖目標。
申請條件
1.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以下簡稱企業)。
2.非屬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陸資企業。
3.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權益總額)為正值。
4.每企業及代表人以申請1組並以1案為限,3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案為原則。
5.提案申請合作創新類別者:
(1)申請之企業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所稱之關係人。
(2)單一連鎖加盟總部須成立3年(含)以上。
聯絡窗口
商業發展署 周小姐
(02) 2321-2200 分機7415
網站連結
https://gcis.nat.gov.tw/neo-s/Web/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