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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整體競爭力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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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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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新創育成組

核心資源

本計畫之推動,旨在帶動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其知識布局培育研發人才,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計畫內容

補助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高研發成果商品化價值,並引導國內學研機構協助中小企業強化研發能量,進而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 本計畫架構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再依申請對象分為「個別申請」及「自提式聯盟」。其中,「加值應用(Phase 2+)」為鼓勵完成「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之企業進階申請。 

申請條件

(一)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註:請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聯絡窗口

SBIR 計畫專案辦公室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
諮詢電話:0800-888-968
傳真號碼:(02) 2391-1281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站連結

https://www.sbi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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