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資料來源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新創育成組
核心資源
本計畫之推動,旨在帶動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其知識布局培育研發人才,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
計畫內容
補助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高研發成果商品化價值,並引導國內學研機構協助中小企業強化研發能量,進而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 本計畫架構依申請階段分為「先期研究/先期規劃(Phase 1)」、「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與「加值應用(Phase 2+)」,再依申請對象分為「個別申請」及「自提式聯盟」。其中,「加值應用(Phase 2+)」為鼓勵完成「研究開發/細部計畫(Phase 2)」之企業進階申請。
申請條件
(一)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註:請提供最近一期勞保繳費清單之投保人數資料,以證明經常僱用員工數。
聯絡窗口
SBIR 計畫專案辦公室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1號3樓)
諮詢電話:0800-888-968
傳真號碼:(02) 2391-1281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站連結
https://www.sbi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