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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選須知
(一)經出版機構及享有著作財產權的本國著作人(或譯者)共同報名參選。
(二)參選之出版品限於民國113年6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發行出版之中文正體平面初版品(以版權頁日期為準),不包括期刊、雜誌與報紙。
(三)參選之出版品為套書者,須於民國114年4月30日前全部初版印製完成。
(四) 參選之翻譯書須經合法授權者。
(五)參選之出版品以適合中小企業經營者及高階管理者閱讀為主,內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有益中小企業經營發展者
2. 有益中小企業創業管理者
3. 有益中小企業提升經營效率
4. 有益中小企業健全管理制度者
(六)重製書、影印書、翻印書及學校教科書等,均不在推薦獎勵之列,且經濟部及所屬單位與本獎項之執行單位所發行之著作,或評審委員參選本獎項之著作
皆不得報名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