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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

發布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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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中小企業從事創新研究發展、提升技術與服務水準、增強競爭力,經濟部針對持續以有組織、有系統之方法,自行從事創新研究而有具體成效之中小企業,甄選傑出者予以適當之獎勵。本獎項旨在期許技術生根,進而達到產業升級與健全發展之目的。

第33屆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選拔
一、受理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6月1日17:00止。

二、參獎資格:
  申請企業需符合以下資格與範圍:
  (一)企業規模合於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目前仍在營運中之事業(不含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實收資本額在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二)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製造、流程、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項),於114年完成,並已商業化運用者。

三、報名方式:
  採線上報名。
  
  申請企業應於公告受理期間內,至線上申請網站(https://www.sme.gov.tw/tsia/masterpage-tsia)填寫申請表(附件完成填寫後請下載用印並掃描,連同下列申請文件上傳)。
  (一)基本資料(製造業需填工廠登記編號,若無則附切結書)。
  (二)申請標的之商業化相關證明文件(提供114年研發完成至115年6月1日前銷售發票,若為醫療或食品需檢附相關主管機關核可證明)。
  (三)其他申請標的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專利、獲獎紀錄、標準、認證、著作權、相片及型錄等)。
  (四)投保單位人數資料表(以員工人數認定之中小企業,需附114年度1~12月勞動部勞保局核發之資料)。
  (五)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六)個人資料提供切結書(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四、作業時程:
  評選作業:115年6月至9月(分為初審與決審2階段)。
  得獎名單:115年11月底前公布。

五、參獎實益:
  (一)提升企業知名度與品牌價值,強化市場辨識度,有助吸引投資、拓展新市場並放大創新成果效益。
  (二)與歷屆獲獎企業建立交流合作機制,透過技術支援、共同參展等方式,協力開拓目標市場。
  (三)優先推薦參與台灣創新技術博覽會、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等展會與商機媒合活動,擴大技術曝光與商業鏈結。  
  (四)透過聯誼會人脈網絡,辦理績優企業標竿參訪、跨域技術交流及商機媒合,促進產業整合與合作契機。
  (五)作為署內優良創新企業之代表案例,協助轉介財務發展組及相關投融資輔導資源(含國發基金投資機會),強化資本市場對接能量。
  (六)得獎企業於申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時,具加分資格,提升資金取得優勢。
  (七)透過轉介署內榮譽會計師、榮譽律師等專業資源,提供智慧財產權相關輔導與諮詢服務,強化技術保護與布局能力。
  (八)作為政府創新研發計畫(如SBIR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之重要加分項目,提升政策資源爭取機會。

六、聯絡窗口: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創新研究獎工作小組)
  電話:(02)2366-0812分機366及369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2段95號4樓之3(創新研究獎工作小組)

七、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發布單位: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發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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