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至今快兩年的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5000瓩(kW)以上的企業需在五年內履行使用10%綠電的義務,隨著檢討期限將至,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TRENA)19日公布2021年度統計,顯示國內排碳量前20大的企業中,使用綠電占比最高的台積電,綠電也僅占用電量的4%,其餘19家連1%都不到。
這20家企業碳排放佔了全台總排放量的44.6%,TRENA呼籲企業應積極改善,並希望政府加嚴對用電大戶的要求。立委亦呼籲行政部門加速推出能源三法修正草案,以配合國家淨零目標,建構更完整的綠電供需系統。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調查,2021年度國內碳排放量前20大的企業之中,僅少數業者有建置再生能源自用,其中綠電占比最高者是台積電,使用量超過4%,而其他企業綠電占比連1%都不到。端看數據,次高者為中國石化約0.87%,第三名的台灣中油則約0.14%。
進一步檢視TRENA提出的報告,其數據來源為各家企業公開的ESG報告書,因各家資訊揭露程度不同,導致計算方法略有差異。如台積電僅公布全球用電量約160億度,換算在台灣使用6.6億度綠電才得出4.11%的數據,與其他企業是以在台綠電使用量除以在台總用電量的算法不同,如台灣中油以國內用電量16億度為分母,並以綠電發電量約0.02億度作為分子換算。
針對這點,TRENA秘書長高茹萍解釋,民間調查的資料受限於企業對資訊的公開意願,TRENA也反覆向企業確認數字正確性。
資料來源: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3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