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碳做公益已成為具體實踐。全台首例公益碳權專案,透過捐款協助桃園脊髓損傷潛能發展中心汰換高耗能燈具,取得180噸碳權,再以每噸2000元提供B型企業綠藤生機認購,減碳收益回歸公益,社福團體更能省下每年130萬元的電費支出。
全台首例公益碳權是陽光伏特家與花旗(台灣)銀行共同發起,透過協助桃園脊髓潛能發展中心汰換老舊燈具,取得減量成效型 「碳權」(carbon credit)。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環保署常務副署長沈志修也出席昨天(9)記者會,見證我國首例公益碳權。
針對公益碳權模式,陽光伏特家創辦人暨台灣綠能公益發展協會理事長陳惠萍解釋,企業透過捐款幫社福團體汰換耗能設備或設置再生能源,再經由碳盤查、由環保署評估碳權抵換額度,以十年為單位確認具體減碳效益。
例如這次專案就取得十年累積180噸,相當於每年1500棵樹的減碳量,此「公益碳權」再由台灣綠能公益協會售予綠藤生機,每噸販售新台幣2000元,不僅協助綠藤生機的減碳目標,同時替桃園脊髓潛能發展中心節省了130萬元的電費支出。
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表示,碳權或碳費的概念不外乎是從傳統的污染者付費補償或外部成本內部化去改變成本結構,但公益碳權的倡議,不只成本結構,更創造出分享利潤的機制。
他指出,此次公益碳權的倡議「非常特別」,使社福單位不再只是補貼、減稅下的被照顧者,而是轉型紅利創造者,以碳權概念計算,透過企業購買碳權來獲得分潤,是真正實踐淨零目標中的公正轉型,「我覺得這對未來規劃公正轉型是非常好的方向。」
陳惠萍會後受訪指出,制度上的困難恐怕還需解決,碳抵換高昂的時間成本、行政人事成本等繁複的申請程序,會抵銷掉公益碳權的效益,希望未來能有更簡化、標準化的申請程序能執行。
資料來源: 環境資訊中心 (https://e-info.org.tw/node/2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