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歐洲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將延後針對非歐盟企業的《企業永續揭露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所制定的《歐洲永續揭露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 ESRS),作為「簡化監管負擔」的一部分。原預定於2026年6月完成的非歐盟企業ESRS制定,現被列入「低優先法案」,不會2027年10月前通過。
該措施屬於歐盟「Omnibus I」改革方案的一環,旨在提升競爭力並減輕企業行政負擔。改革內容包括:將 CSRD 適用門檻從250人調高至1,000人、縮減揭露項目,並暫停中小企業報告義務。此舉同時反映歐美在永續報告制度上的協調——美國川普政府反對美企須遵守CSRD,而歐盟與美國近期亦達成協議,承諾避免對跨大西洋貿易造成限制。
德國經濟部長卡塔琳娜・賴歇(Katherina Reiche)於本月宣布啟動總額60億歐元(約70億美元)的產業減碳補助計畫,首次將碳捕捉與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CCS)納入國家氣候契約框架。此計畫針對鋼鐵、水泥、化學與玻璃等高碳排產業,協助其投資於低碳轉型技術。企業須於12月1日前提交申請,並將於2026年中進行首輪競標。
政府將提供為期15年的「氣候保護契約」,補償企業採用潔淨技術所增加的成本,並依減碳成效進行反向競標(reverse auction),以確保公共資金效益最大化。這是德國首度將 CCS 正式納入產業減碳政策,象徵該國對長期爭議技術的政策轉向。計畫仍需德國聯邦議院與歐盟(European Union, EU)批准。若通過,德國將成為歐洲率先以 CCS 為核心推動工業脫碳的國家之一。
新加坡於本月6日與蒙古簽署具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依據《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推動碳權轉移,這是新加坡擴展國際碳市場的第十項雙邊協議。簽署儀式由新加坡永續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與蒙古環境部長Batbaatar Bat共同主持。該協議建立雙邊碳權合作框架,允許開發者依國際規範產出高完整性、具對應調整的碳權,可用於新加坡碳稅體系下最高5 %的排放抵換或國際航空碳抵換機制(CORSIA)。
新加坡承諾在首批授權時註銷2 %的碳權以促進全球淨減排,並將5 %的收益用於蒙古的氣候調適專案。此合作預期創造就業、改善能源可及性並減少污染。該協議延續雙方於2023年簽署的諒解備忘錄(MOU),並為新加坡「國際碳權框架」(International Carbon Credits, ICC)下與秘魯、迦納及泰國等國的合作再添一例。
日本潔淨能源開發商志賢能源公司(Shizen Energy)宣布,與微軟公司(Microsoft)簽署三項為期20年的太陽能電力採購協議(PPA),涵蓋九州與中國地區共四座太陽能電廠,總容量達100兆瓦(MW)。此舉延續雙方於 2023年針對犬山市專案簽訂的 25 MW 首份協議,該案為微軟在日本的首個再生能源專案。部分電廠已投入運轉,其餘正建設中並完成融資。
微軟自2021年啟動「100/100/0潔淨能源目標」,承諾於2030年實現全天候以零碳能源滿足全球用電需求,並於2025年前使其全球資料中心與辦公場域完全使用再生能源,同時達成碳負排目標。志賢能源執行董事牛久保玲(Rei Ushikubo)表示,這些長期合作反映日本再生能源市場中企業電力採購協議(PPA)的日益成熟,將持續支持客戶實現脫碳轉型。
今年10月,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ISO)正式發布《ISO 17298:組織之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 for Organizations)標準,協助企業與機構評估其生物多樣性影響、依賴、風險與機會。此舉回應全球對自然資本依賴與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風險上升,據估逾半全球 GDP(約44兆美元)高度依賴自然。
ISO永續與夥伴關係主管諾莉亞・加西亞・內布拉(Noelia Garcia Nebra)指出,新標準提供一套結構化路徑,幫助組織將生物多樣性納入治理與風險管理,而不僅限於永續報告。該標準由來自60多國的專家共同制定,並由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參與協作,確保與TNFD的LEAP方法論及《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接軌。ISO 表示,此標準將作為未來生物多樣性系列標準的基礎,後續將涵蓋「生物多樣性淨增益」與「原生物種產品評估」等領域。
資料來源: CSR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