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全球塑膠公約會議落幕,共有184個國家,逾3,700人參與,目前會議未能達成共識,將再召開後續會議進行討論。
► 會議重點
▪️未來由「締約方會議(COP)」決定優先管制項目,短期先鎖定 「刻意添加微塑膠」與部分一次性用品。
▪️延伸生產者責任(EPR) 首次被明確列入,要求企業對產品回收與處理負責,推動循環經濟。
▪️參考《巴塞爾公約》,要求塑膠廢棄物必須以環境無害方式處理。
▪️納入 「治理現有塑膠污染」 和 「公正轉型」,兼顧環境與產業公平。
▪️公約初期拘束力有限,將透過 COP 逐步加強。
► 中小企業可提前因應:
▪️採用可回收、減塑設計材料
▪️導入循環包裝與回收機制
▪️降低能耗與製程廢料
▪️發展租賃、再製等循環商模
雖然全球塑膠公約仍在談判,但臺灣已持續推動系統化減塑,並分享治理經驗,展現國際責任,共同守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