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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增僱員工與為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 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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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增僱員工與為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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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優惠補助

提供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增僱員工與為員工加薪的租稅優惠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聯絡窗口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吳承翰副組長/02-23660812#279/[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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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簡介

提供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增僱員工及為員工加薪之租稅優惠:

(1) 優惠內容: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基層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基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

(2) 申請方式:書面申請。

(3) 申請期間:每年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曆年制公司為2至5月)。

申請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2條所定實收資本額或經常僱用員工數基準

申請期間

每年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曆年制公司為2至5月)

申請方式

(採書面申請) 於申請期間內,檢附應備文件,送請中小企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政府資源

1. 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於支出金額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於支出金額10%限度內,抵減自當年度起3年內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2. 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中小企業以其享有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免予計入該企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3. 增僱基層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中小企業增僱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基層員工所增加薪資費用之200%,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基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中小企業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之薪資費用支出的175%,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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