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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食品事件影響之中下游企業(廠商)通案協助措施

發布日期:2014-11-13

 

研商受食品事件影響之中下游企業(廠商)通案協助措施
103年10月30日
提供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一、本處協助措施
() 寬延票據處理
1.受食安問題廠商可能因退貨銷貨問題,發生支票退票情形,企業可檢具進貨明細及支票明細清單,由本部中小企業處依個案協助受影響中小企業函請中央銀行轉臺灣票據交換所,暫緩通報拒絕往來且暫不對外提供查詢票信紀錄,紓困註記期間為">6">個月,俾利公司有充裕時間進行調整。
2.寬延期限到期後,尚可依個別情況再予延長。
() 銀行債權債務協處
1.對因食品安全問題影響營運,但有繼續經營意願之中小企業,在向原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本金展延或分期攤還未達成合意者,中小企業處可協助廠商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經濟部移送企業債權債務協商案件自律規範」機制辦理與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為企業爭取喘息機會。
2.本處業於1024日函請銀行公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請考量延長前開自律規範適用期限,俾降低中小企業對資金融通之衝擊。
() 專案信保融資協助
1.除運用現行中小企業融資保證業務外,已促請信保基金研議專案融資保證措施,配合銀行自有資金,協助對因食品安全問題影響營運之中小企業度過難關。
2.前開保證措施信保基金已於1022日通過董事會議,提供企業新貸或展期等融資保證
() 提供榮譽律師免費法規諮詢服務:
對中小企業因食安事件與上下游廠商有損害賠償、強制執行等法律權益諮詢需求者,推動兩項協處措施:
1.電話諮詢服務:由專責人員視問題狀況,立即轉介中小企業榮譽律師提供諮詢服務(免付費電話:0800-589-169)。
2.面談諮詢服務:另每週五下午由中小企業榮譽律師巡迴於北中南等地輪值駐點,就中小企業個案問題提供面談諮詢服務。
() 馬上辦服務中心輔導服務
針對有財務融通、營運管理或行銷通路輔導需求之中小企業,馬上辦服務中心提供諮詢,並協助轉介中小企業相關輔導體系,進行個案輔導協助(免費服務專線0800-056-476)受食安問題影響企業發生財務困難時,可向馬上辦中心提出財務輔導申請,將派請財務顧問到場提供財務診斷並給予財務分析與建議
 
二、本部各局處共同協助事項
    運用中小企業各項輔導體系,提供營運支援協處
1.     營運管理輔導
協助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輔導、創新育成輔導、財務融通輔導、資訊管理輔導及互助合作輔導。
2.     營運技術輔導
協助中小企業生產技術輔導、研究發展輔導、品質提升輔導、污染防制輔導及工業安全輔導。
3.     市場行銷輔導
以蒐集及提供中小企業所需之市場情報,協助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為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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