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歐盟2021年開始向成員國收取塑膠稅作為復甦經濟之新增稅收項目,近年又面臨全球塑膠公約等國際減塑浪潮,國際間逐漸形成針對塑膠產品或原物料收取環境稅之政策發展趨勢。在這個發展趨勢下,再生料驗證作為產業溝通工具,能夠與國際政策扣合,達到節稅效果,在產品競爭力上扮演重要角色。
近年來,減塑一直都是國際談判桌的重要議題,雖然經歷COVID-19影響有暫緩趨勢,但在疫情後之現在,限塑、減塑議題又重返熱潮,尤其預計於2024年訂定之全球塑膠公約(Global Plastics Treaty),將對世界各國產生法律約束力,可預期將對塑膠產業造成新一波挑戰。
為因應COVID-19對全球產業造成之衝擊,歐盟於2020年推出NextGeneration EU 經濟復甦計畫,新增塑膠稅作為提升歐盟整體預算的重要措施之一,並自2021年開始徵收。
其徵收依據係以歐盟統計局(Eurostat)資料為基礎,針對成員國前一年度之不可回收再利用塑膠包裝廢棄物(non-recycled plastic packaging waste)總量,以每公斤0.80歐元之費率課徵,預計每年可產生約60億歐元稅收之挹注(詳圖1)。
圖1:歐盟塑膠稅徵收費率
針對2021年起徵收之歐盟塑膠稅,歐盟各成員國所採取之因應策略,依據各國管理政策走向而有所差異,部分國家即因應歐盟塑膠稅推出該國國內的徵稅費制度。而本文針對已實施相關徵稅費制度之英國與西班牙進行說明,並彙整比較表如表1所示。
(一) 英國
英國於2022年4月開徵「Plastic Packaging Tax (PPT)」,針對在英國生產或進口至英國之塑膠包裝,其塑膠再生料含量低於30%者,進行徵稅,以鼓勵塑膠包裝中塑膠再生料的使用。
英國係針對塑膠包裝以£200.00/ton進行徵費,且費率逐年提高。包裝中如涉及多個部件,各部件分別判定,只要塑膠重量在部件中佔比最高,則該部件即屬徵費對象,並以部件總重量徵費。(例:包裝部件共10 g,包含6 g塑膠及4 g鋁箔,由於塑膠為部件重量佔比最大之材料,則該包裝部件屬徵費對象,並以整個包裝部件共10 g來徵費。)
此外,使用塑膠再生料達部件總重30%之部件免稅。而針對產品中塑膠再生料比例,並未強制要求第三方驗證,然須提交生產資料進行文件審查。
(二) 西班牙
西班牙於2022年發布「Law 7/2022 on waste and contaminated land for a circular economy」,創造了一項新稅制來預防不可重複使用之塑膠包裝的產生,並已於2023年1月開徵。
西班牙係針對「不可重複使用包裝中的塑膠成分」,以€0.45/kg進行徵費,只要符合該法規中不可重複使用包裝之定義,即使塑膠並非包裝中的主要成分,亦須以包裝中的塑膠重量進行徵費。
此外,使用塑膠再生料的部分可免稅,而產品中使用塑膠再生料的比例,在2023年可由廠商自行宣告,2024年開始則須提供第三方驗證證書,作為免稅依據。
表1:英國及西班牙塑膠稅規定之比較
依照各國塑膠稅政策,可發現產品使用再生料為常見的免稅條件,在國際政策上也常能夠取得優惠或減免;而隨著管理制度的逐漸成熟,我們也能夠預期,產品中添加塑膠再生料的要求,將由鼓勵性逐漸成為強制性。
因此,即早進行產品添加再生料比例的測試,並尋覓穩定合作的再生料提供業者,會是建議可以即早佈局的方向。考量以第三方驗證作為產品中塑膠再生料比例及溯源性的證明,已成國際共識,相關的生產溯源文件化工作,也建議盡早建置相關能力,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參考資料:
1. Recovery plan for Europe - European Commission (europa.eu)
2. https://kpmg.com/xx/en/home/insights/2021/09/plastic-tax.html
3. https://www.roedl.com/insights/plastic-tax/
4. wtsglobal-plastic-taxation-in-europe-2023.pdf
作者:(財)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品質環境安全部 永續策略組 王婷萱顧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