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簡稱 CBAM)是歐盟「歐洲綠色政綱」(European Green Deal)以及「55策略」(Fit for 55)氣候包裹法案的核心支柱之一 。
隨著過渡期在2025年結束,全球貿易體系正迎來一場前所未有的變革。CBAM已於 2026 年 1 月 1 日進入「正式實施期」。這標誌著碳排放不再只是統計表上的數據,而是轉化為具體的財務成本與法律義務。
CBAM 的建立,源於歐盟對解決「碳洩漏」風險的承諾。為了確保公平競爭,進口至歐盟的特定高碳排產品,必須負擔與歐盟內部生產者相當的碳成本。隨著過渡期的經驗累積,歐盟委員會在 2025 年底提出了一系列修正案與執行法案(Implementing Acts),旨在精簡合規程序(如引入50噸重量門檻)、擴大納管範圍至下游產品,並強化反規避措施。
根據 2025 年底修正案,歐盟放寬了部分期限以減輕企業壓力:
· 202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開始計算碳成本)。
· 2027年2月1日:首批 CBAM 憑證開放購買(由原定 2026 年初延後)。
· 2027年9月30日:完成申報2026年排放量(由原定 5 月底放寬)。
這一年的緩衝期讓企業能根據 2026 年的碳排放數據,提早為次年的支出規劃與提列「財務預備金」,將全年的碳排放實績將轉化為2027年企業必須撥付並繳納的金額。
在正式期,企業不能再用大概的數字來申報碳排量了。必須將生產的每個步驟畫清楚(產出製程地圖),並精確記錄每個步驟用了多少電(建立活動數據庫),而且要針對每一台機器、每一條生產線分開算清楚,以確保企業在申報時,數據是有跡可循的。值得警惕的是,對於無法取得實際排放數據的企業,歐盟設計了具備懲罰性的預設值(Default Values)。2026 年起的預設值不再參考歐盟表現最差設施,而是採計全球十大最高排放強度出口國的平均值,也就是說不提供數據將以較高碳排放計算。這項設計旨在迫使國外生產商揭露真實數據。數據顯示,大批量進口申報中,使用「實際排放值」的比例已從過渡期初期的 25% 飆
升至 93%,顯示「遠離預設值」已成為市場主流。
此外,第三方查驗制度正式上路。查驗人對數據錯誤設有 5% 的重大性門檻,若個別或累計錯誤超過此門檻,報告將被視為重大錯誤,影響出口順暢度。
臺灣被列為歐盟 CBAM 納管貨物的前六大來源國之一,出口曝險程度極高,產業將面臨兩項新衝擊:
1. 範圍擴張至下游產品:為了防止碳洩漏轉向價值鏈下游,歐盟已提案將約 180 項鋼鐵與鋁密集型下游產品(如螺栓、螺帽、機械零件與家電)納入管轄,預計 202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納管。
2. 循環經濟的挑戰:修訂法案將「消費前廢料(Pre-consumer scrap)」納入前驅物計算。原先不計排放的廢料,現在必須追蹤其來源碳足跡,這對依賴回收原料的業者提出了更高的供應鏈透明度要求。
1. 善用「50 噸微量豁免門檻」
新法規引入以重量為基礎的豁免機制:若單一進口商每年進口 CBAM 納管商品總重量 ≤ 50 噸,可豁免合規義務。此措施預計能豁免全球約 90% 的小型進口商。企業應優先確認出口額度是否在此範圍內,但須注意此門檻是以「歐盟進口商」的年度總量計算。
2. 爭取碳價扣抵(Carbon Price Deduction)
進口商可扣除在原產國已支付的碳費。目前臺灣環境部已與經濟部啟動對歐盟的正式談判,目標將於 2026 年 6、7 月取得協商成果,確保臺灣業者繳交的碳費能有效抵扣。
3. 善用數位工具降低行政成本
歐盟提供「非歐盟營運商註冊門戶(O3CI)」,生產端可直接上傳經過查證的數據,使多個歐盟進口商共享同一份資料,大幅降低重複查證的行政支出。
依據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公告資訊,臺灣也將於今年上半年完備臺版CBAM相關法規,預計於 2027 年第一季開始試申報「臺版 CBAM」,首波聚焦水泥與鋼鐵產品。
為協助企業無縫對接,環境部與經濟部攜手成立「CBAM 服務平台」。該
平台不僅提供最新國際法規與諮詢,並統整事業關心之資訊,包含「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認證及查驗制度」及「碳費扣抵」等。對於中小企業而言,該平台是掌握試申報流程、降低行政成本並獲取減碳資源的核心支援體系。
這不僅是為了防止國外產品以未計碳成本的低價競爭,更是為了保護國內已負擔碳費企業的公平環境。臺灣碳費制度的啟動為臺版 CBAM 建立了基準線。不論是應對歐盟規範或國內趨勢,建立嚴謹的排放監測體系,已成為企業確保市場地位的必要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