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氣候變遷挑戰日益嚴峻,各國對地球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的關注日益倍增,且在各行業逐漸發酵,使「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相關應用工具因應而生,並扮演企業實現淨零目標的關鍵角色,為政府、企業與投資者共同創造實現環境永續的工具及機會。然而,相對於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的資源與輔導明顯不足,爰需政府協助培育更多相關人才,以降低中小企業實踐淨零轉型的門檻,並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案綠色金融服務,藉以因應氣候變遷對中小企業的衝擊與影響,並開啟實踐 2050 淨零排放目標的道路。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挑戰日益嚴峻,各國對地球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相關議題的關注日益倍增。不僅如此,永續發展的議題在各行業逐漸發酵,使「綠色金融(Green Finance)」相關應用工具因應而生,並扮演企業實現淨零目標的關鍵角色,進一步使企業營運發展的同時兼顧環境保護。不僅如此 ,越來越多的投資者開始關注企業在 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的表現,他們希望將資金投資在具有環境永續意識的企業。因此,綠色金融的發展為政府、企業與投資者共同創造實現環境永續的工具及機會。
根據聯合國環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定義,為環境保護而創建的金融商品或服務(包括貸款、融資、債券、保險和投資等),皆可稱為綠色金融,藉以協助公、私部門和非營利機構的資金流向永續相關事業,並提升企業投入 ESG 轉型計畫。因此,綠色金融亦被稱為「永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 2019)定義,「永續金融」係指將 ESG 原則納入營運決策、經濟發展及投資策略;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 WEF)說明,「綠色金融」係能同時滿足資本主義和環境保護的解決方案,並預估至 2023 年,全球綠色債券的市場價值將突破 2.3 兆美元(約 65 兆新台幣)。
資料來源:Definitions and Concepts:Background Note, UNEP, 2016
圖 1 永續金融架構
綜上,「綠色金融」在國際間定義與內涵亦可從低碳、氣候、綠色、環境及永續概念區分,促使政府透過金融相關政策與工具協助企業實現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與目標。然而,企業發展往往在營運與環保間達成最佳的資源配置規劃,是故綠色金融所扮演的角色與協助將係企業實現淨零轉型的關鍵。對此,我國政府於去(2022)年 3 月發布「2050 淨零排放路徑」,並將綠色金融列入十二項關鍵戰略中,力求企業實踐淨零排放目標時,亦能藉由綠色金融工具的應用,實踐企業營運及環境兩者兼具之永續發展。
一、 國際趨勢
為積極邁向環境永續的目標與願景,綠色金融工具將扮演關鍵角色。根據氣候政策倡議組織(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 CPI)2022 年研究指出,2011年至 2020 年間累計承諾氣候融資約 4.8 兆美元,年平均成長率約 7%,但目前的成長率恐無法滿足全球暖化及攝氏 1.5 度的溫升情境。為此,CPI 進一步說明,若要實現《巴黎協定》的氣候目標,到 2030 年每年至少需要 4.3兆美元的資金。此外,私部門投資雖逐年正在增加,但仍未達到淨零轉型所需的規模和速度,年均成長率(4.8%)低於公部門(9.1%),爰近年各國政府紛紛積極提出綠色金融相關機制,以協助私部門加速綠色投資。
為落實淨零排放目標及氣候風險管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於 COP26 成立「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 GFANZ)」,力促各國與金融機構響應,並承諾為淨零轉型挹注所需資金。對此,歐盟於 2018 年提出在 2020 年正式發布「歐盟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Regulation)」,以提高企業 ESG 資訊透明度,並促使歐盟實現 2050 的氣候目標。該標準亦成為多數國家的參考方向,以促進資金投入真正符合永續發展的領域,並對減碳產生實質貢獻。
為提高 ESG 相關資訊透明度,2021 年 11 月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Foundation, IFRS)成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亦致力於推動永續資訊的揭露及整合。為此,ISSB 制定一套適用全球性的資訊揭露標準,並發布 2 份草案,包括「一般性揭露(IFRS S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 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與「氣候相關資訊揭露(IFRS S2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此 2 份草案係基於「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的四大構面進行建構,包含治理(Governance)、策略(Strategy)、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指標和目標(Metrics and Targets),以利金融市場評估氣候相關風險與影響。
此外,為透過綠色金融工具加速實現永續發展目標,除須增加金融市場透明度外,公、私部門的合作亦是關鍵因素。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邀集金融機構、企業、非政府組織等代表成立「綠色金融業工作小組(Green Finance Industry Taskforce, GFIT)」,並於 2021 年 5 月公佈綠色貿易融資與營運資金框架、氣候環保資訊揭露指南及永續基礎建設投資等三項原則,以透過制定分類方法,加強金融機構對環境風險管理做法,並改善資訊揭露和綠色金融解決方案,進一步加速推動綠色金融相關機制的擬定與發展;另日本經濟產業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 METI)於 2020 年制定了《2020年氣候創新融資戰略(Climate Innovation Finance Strategy 2020)》,以促進產業轉型及創新先進技術的研發、執行和融資。另於 2021 年由金融廳(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 FSA)、經濟產業省(METI)和環境省(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MOE)聯合召開「氣候轉型融資準備工作小組(Taskforce on Prepar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for Transition Finance)」,並邀集 16 位產、學、研界代表,共同研究制定氣候轉型融資基本方針。
爰此,近年國際間主要國家紛紛運用綠色金融工具協助企業進行淨零轉型,並實現永續發展目標,進一步建立企業與投資人的永續行動及淨零意識。此外,因應金融市場與企業 ESG 相關資訊的揭露及數據蒐集,也為現階段面臨之資訊與數據缺口問題提供解決方案,並作為未來綠色金融發展方向之參考依據。
二、 我國綠色金融政策
為引導金融業及企業重視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議題,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參酌國際情勢,建立可促進淨零轉型及金融市場有效運作之架構,包括:提升 ESG 資訊揭露品質及透明度、建立永續分類標準、引導金融機構對低碳產業之投融資,藉以促進我國企業淨零轉型的發展與支援,並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
對此,金管會於 2017 年即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1.0」,並著重於鼓勵金融機構對綠能產業的投融資,以資金支持綠能產業的發展;後於 2020年 8 月強化綠色金融方案內容,將 ESG 面向納入「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期能透過金融機制,促使企業實踐 ESG 相關內容的發展,進一步建構完善的永續金融生態圈。
資料來源: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2022
圖 2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精進方向
金管會試圖將「綠色金融」朝「永續金融」方向邁進與實踐,於2022 年 9 月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其核心概念係透過金融資源的整合,建構金融生態圈(包括金融機構、企業、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等),藉以帶動各產業邁向淨零轉型。
資料來源:金管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2022
圖 3 「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推動架構
金管會為將綠色和永續發展要素納入融資工具,並增加投資者及資產管理者將 ESG 要素納入投資決策考量,並強化「年報資訊揭露」及「投信基金 ESG 資訊揭露」,藉以要求公司應揭露營運相關之 ESG 議題的績效與策略。不僅如此,為了因應「漂綠」的問題,使不當金融商品充斥市場,我國參酌「歐盟永續分類標準」,於 2021 年制定「永續分類標準」,針對國內重要產業列出各別永續程度的衡量標準。此外,亦將氣候變遷風險與金融穩定機制納入監管政策。
我國現階段綠色金融相關商品除了綠色專案融資、信保基金等融資方案外,亦有綠色債券的發行,截至 112 年 3 月底累計已發行 152 檔永續發展債券,發行總額約 4,213 億元。爰為了促進我國綠色及永續金融商品或服務的發展,政府將持續鼓勵金融業者推廣綠色金融商品,例如綠色信用卡、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商品,促使政府、企業與社會大眾共同實踐淨零排放目標與永續發展願景。
為實踐我國 2050 淨零排放目標,金管會雖已參酌國際間主要國家作法與發展,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 3.0」,以協助企業取得執行低碳技術研發與減碳計畫所需之資金。然而,相對於大型企業,中小企業的資源與輔導明顯不足,爰需要政府協助培育更多相關人才,以降低中小企業實踐淨零轉型的門檻,並於綠色金融行動方案提供中小企業的專案金融服務,藉以因應氣候變遷對中小企業的衝擊與影響,並開啟實踐 2050 淨零排放目標的道路。
主辦單位:經濟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