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自114年7月1日起,塑膠襯墊與泡殼納入責任業者管理範圍,製造與輸入業者須依法辦理登記、申報與繳費,落實回收再利用責任。
適用對象:製造或輸入塑膠襯墊、泡殼,或商品中夾帶該類材料之業者
申報依據:《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須辦理:責任業者登記、營業量申報、回收處理費繳納
實施日期:自114年7月1日正式上路
5-7月將於北中南舉辦多場說明會,協助業者了解作業流程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官網:https://www.reca.gov.tw/
應回收廢棄物營業量申報系統:https://reurl.cc/9DQN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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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相關業者儘早因應,讓我們一起推動減塑,邁向循環經濟!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LINE@碳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