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鼓勵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透過導入數位工具,鼓勵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強化數位應用拓展通路,進而達到商圈轉型與創造商機。
1. 於公告截止日前,已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且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並於受理截止日前函送至商業署備查。
2. 113年1月1日至計畫公告受理日前,已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且會議紀錄經主管機關備查。
114年2月17日至114年3月17日
1. 採線上提案送件。
2. 於提案系統填寫計畫內容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將提案簡報及應備文件資料上傳。
3.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17日止。
4. 商圈組織應於截止受理日當日17時以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文件上傳。
政府輔導款20萬元為上限
中華軟協江珮綺組長/ 02-25533988 #623/ [email protected]
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