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國發會地方創生政策平台,鼓勵國內中小企業以打造地方特色產業為核心,擎劃具在地DNA的地方創生發展藍圖,發揮團隊經營共識,透過產業協力,發展新經濟、新商業模式,形塑地方品牌,帶動人口回流與地方產業發展。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之中小企業。 (註: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採隨到隨審,至該年度經費用罄為止。
由地方政府或國發會地方創生輔導中心函送提案資料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第1期政府輔導款150萬元為上限。
第2期如屬延續性計畫,以250萬元為上限。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曹小姐/ 02-2341-4105 #353/ [email protected]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