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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中小企業與具技術或服務能量之新創企業合作,以協助中小企業落實數位及淨零雙軸轉型。
由一家企業作為主導提出申請,每組提案計畫中須包含至少1家新創企業提供其創新應用方案,協助至少10家中小企業導入創新方案。
參與計畫之企業皆須符合國內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之企業。
1.導入創新應用方案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之企業。
2.提供創新應用方案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於106年2月1日以後成立之新創企業。
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10日17時止。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於公告受理期間至線上申請頁面完成資料填寫及上傳相關文件。
1.依提案內容及產業需求提供專屬產業顧問輔導。
2.提供合作過程中進行概念驗證、測試、開發新產品/服務或新創科技應用導入等服務。
3.因應新創科技應用導入中小企業過程中所需之客製化輔導。
1. 114年新創賦能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畫申請須知.pdf
2. 114年新創賦能中小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畫提案簡報格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