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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兩年後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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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6-09-23

環境部擬具之《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15年4月9日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並與《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合稱「資源循環雙法」)一併推動。該法案已於115年6月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於6月17日正式公告,環境部給予兩年緩衝期,未來正式施行後將全面適用。

新法將管理思維由末端廢棄物處理,轉向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強化綠色設計、資訊揭露、循環績效連動獎勵機制及創新沙盒等制度,並對齊歐盟《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則》(ESPR)等國際規範,電子電器、紡織等產業將率先面對設計端與供應鏈循環轉型的合規要求。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