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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赴印尼出席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會議 攜手我國企業分享公私協力最佳實踐
2024-04-26NEW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赴印尼出席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會議 攜手我國企業分享公私協力最佳實踐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出席4月24至25日在印尼峇里島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第57屆中小企業工作小組會議,並邀請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Gogolook)擔任代表,向APEC經濟體分享公私合作助力新創企業成功拓展國際市場的經驗。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黃鈺文於「政府與企業的互動」的場次分享該公司藉由政府基金挹注,由種子階段發展至首次公開募股之歷程。黃財務長在簡報時表示,該公司提供防詐騙的數位解方,在公司剛成立時,有賴政府提供的投資資源,為事業早期發展奠定基礎,藉由國發基金與民間資金、業師輔導及強化企業治理等方式,助力新創成長及產業創新。目前該公司除了開創國內公私協力的防詐典範外,也陸續與韓國、日本、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等國的警政機關合作,攜手打擊詐騙行為,扮演全球防詐產業鏈要角。中小企業工作小組主席Aaron Sydor表示,我國分享之實踐案例具創新且有建設性。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表示,我國在數位科技領域的表現亮眼,許多創新產品及服務多來自科技新創公司,政府為扶植新創企業發展,提供場域、人脈、資金等資源,希望幫助新創企業成長茁壯。透過本次APEC會議,不僅向APEC會員體展現我國協助中小企業進入全球市場價值鏈之成功經驗,亦增加我國企業國際曝光度,期能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商機。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吳副署長佳穎辦公室電話:02-2366-2202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黃組長心儀聯絡電話:02-2366-2230電子郵件信箱:hyhuang2@sme.gov.tw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SBIR第481次指導委員會議 通過補助5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2024-04-22NEW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SBIR第481次指導委員會議 通過補助5項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召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第481次指導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服務領域1項、資通領域1項、生技領域1項、民生領域2項,合計5項中小企業所提創新技術/服務研發計畫之研發經費部分補助,核定名單詳如下附表。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指出,第481次指導委員會議審議通過計畫,同時帶動受補助廠商投入研發經費逾746萬元,預期將可誘發中小企業投入更多研發人力,促進研發人才的培育及研發能力累積。SBIR計畫推動係為鼓勵並協助國內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創新研發,加速中小企業成長茁壯,並透過研發成果建立完整產業體系,促進臺灣經濟發展。經統計,SBIR計畫自88年2月開始推動至今,累計通過執行8,980件創新研發計畫,政府補助金額逾134億9,320萬元,並帶動中小企業投入研發經費近249億5,216萬元,對於提升我國中小企業技術水準及產業競爭力,有相當之助益。計畫服務專線:0800-888-968、計畫網址:http://www.sbir.org.tw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副署長佳穎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202、0935-094789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陳科長碧紅聯絡電話:02-23680816轉337、0928-571622電子郵件信箱:cbh@sme.gov.tw

2024-04-18

行政院院會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 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

為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係為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除了延長施行期間外,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規定,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經濟部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及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中小企業仍面臨升級轉型之挑戰,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期間,持續促進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主要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及時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增僱員工。另考量近年全球產業快速變遷與轉型,中小企業人才需求趨於多元,且國內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已成趨勢,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增僱對象除現行24歲以下青年外,將增加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並刪除新設或增資投資額達一定門檻要件,提升中小企業延攬青年與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未來也將在子法配合修正相關規範。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副署長佳穎聯絡電話:02-2368-0816#202、0935-094789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陳科長逸光聯絡電話:02-2368-0816#233、0937-902413電子郵件信箱:ykchen@sm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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