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 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16任 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
詳情請見:112年選罷法修法專區(https://web.cec.gov.tw /amendment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