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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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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騙宣導-少年涉詐的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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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6-04-02
  • 點閱次數:5
  • 供稿單位:政風室
法務部_反詐騙_圖06-柴語錄海報
少年涉詐民刑責.jpg
法務部_反詐騙_圖06-柴語錄海報 少年涉詐民刑責

詐騙集團常利用高薪又輕鬆的徵才廣告吸引求職者應徵利用想打工,缺乏社會經驗的未成年人成為車手,並以錯誤觀念來灌輸青少年
例如:「未成年不會被判刑」、「未成年無刑責」、「詐欺判很輕」... ...等。

14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倘參與犯罪集團,獲取不法利益達新臺幣1億元,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將裁定移送地檢署,並面臨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又根據《民法》第187條,少年需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你涉詐,父母一起賠!

因此,求職時務必保持警覺,多方查證
對徵才方多查證、多詢問、多存疑 面試時找人陪同,避免掉進求職陷阱

如有疑慮,請撥打法務部#165反詐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