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且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2. 企業成立時間至少3年以上3.近3年之其中2年須有稅前獲利,且截至前一年底無累積虧損4.企業負責人須擁有中華民國國籍5.前一年度出口比重25%以上或出口金額達2.5億